文章原載於明報
你說我要隊返兩次草——Oh No!
現在香港有直航機到哥本哈根。北歐五國中,丹麥、芬蘭、瑞典的首都皆與香港通航。除莫斯科外,這三個地方應該是和香港最「近」的歐洲城市了。往哥本哈根的航班深夜起飛,吃個餐點,看一齣戲,一覺醒來,窗外就是清晨的丹麥—— 十一小時的機程,感覺好像比呆坐四小時到東京還短。
從哥本哈根機場車站出發,坐東行列車的第一站已是另一個國家:瑞典的馬模(Malmö),伊巴謙莫域的故鄉,車程只需二十分鐘;西行的地鐵則駛向自家首都哥本哈根市中心,到繁華的國王新廣場車站,也是二十分鐘。如果選擇早一個站下車,則又是另一個國家——對,哥本哈根市中心裏面,有一個「國家」,叫Freetown Christiania (基斯坦尼亞自由城),姑且叫它自由城好了,這是我來丹麥的真正目的地。
有聽過這個地方的香港人會叫他「大麻城」,或是「丹麥九龍城寨」。城外的人,乾脆把這地方類比成三不管的大麻放題餐廳:「你就過癮啦,入到去可以日隊夜隊啦。」
收到自由城的邀請,暑期到城裡一間小屋短住,電郵裡有一份附件:「自由城的一週」,竟建議我參加太極、默坐冥想、瑜珈小組,也不要錯過星期五晚的爵士樂演出,和星期日的社區放映—— 就沒有提過大麻。
從哥本哈根踏入自由城會經過一個牌坊,正面寫著「Christiania」,反面(離開自由城的方向)則寫著 You are now entering the EU (你現正進入歐盟):意味著這個地方,已不屬歐盟和丹麥範圍,是另一個國家了。但算不算是另一個國家呢?在Google Map 和任何丹麥地圖也看不見國際界線;「國界」是一幢與哥本哈根不太搭調的灰色樓宇,滿佈海報塗鴉,其實更像一道荒廢的圍牆。 越過國界,沒有邊檢人員,護照不會多一個印鑑,只見很多像Bob Marley 的嬉皮士攤販在售賣各種的紀念品。再走兩步,進入自由城的「市中心」——這條酒吧林立,人潮湧湧的Pusher Street,簡直是波希米亞風格的視覺衝擊。建築物滿是塗鴉——最大而最重要的塗鴉,是一個禁止攝影的標誌。這裡還飄溢著濃厚的青草味:味道源自街上一個個大麻攤,光明正大,也仔細的分門別類。電子消費是丹麥的主流,這些大麻攤檔應該是整個丹麥絕無僅有只接受現金的商戶。不過,自由城不是每一種毒品都能公開買賣:他們堅拒硬性毒品,這裏沒有公開的白粉攤和海洛英檔,只有大麻。
圍繞著Pusher Street 還有滑板場,小公園,戶外劇場,小型音樂廳等設施,是整個大哥本哈根首都圈的樂園。很多人形容自由城很頹唐破落,髒亂危險(其實我覺得一點都不髒亂,比巴黎紐約好太多了,治安亦然),就是出於對這條大街的理解。可是Pusher Street只是自由城的一小部分,更大部分其實是一個安靜的住宅區,還是一個無車之城。
建國這理想 誰人都可以
哥本哈根像香港一樣,以一個海港割開城市兩邊:西邊是繁華的鬧市,中央車站、股票市場、國家圖書館、遊樂場、商店街——大部分的著名景點都歸這邊(例如那條長期被遊客圍繞在人海的美人魚);東邊一隅就相對失色,長期是軍事要衝。十七世紀時,丹麥王為了抵抗瑞典人,挖掘河溝,建設軍營,築起砲台,架在鋸齒形的人工島上,這就是今天自由城的土地。當時的北歐並不和平,瑞典稱霸北方,今天的波蘭,立陶宛,德國部分土地都是瑞典的勢力範圍,瑞典人更一度佔領丹麥的大部份土地,攻破首都哥本哈根。人工島建於兩次北方戰爭之間,是真正具有戰略意義的人工島,並一直被丹麥軍使用至二戰後的六十年代,及後廢棄。 1971年,這個廢棄軍營開始重新活躍起來:先是無家者遷入,然後附近的居民也用了軍營的荒地作兒童遊樂場。我在自由城居住的小屋,由一位六十八歲的伯伯管理,他是首批闖入軍營建立自由城的人:「那年我才二十出頭,算是個嬉皮士吧。當時哥本哈根還未發展到這裡。這個地方沒有人願意來,是鳥不生蛋之地。」不是吧?這裡徒步到市中心才二十分鐘,大概是油麻地與尖沙咀的距離,該是黃金地段啊!「所以我們一班年輕人就爬進來,開發了這個地方。當時政府還覺得有趣,覺得是一個很好的社區實驗,所以自由城就誕生了。我們想有吸食大麻的自由,但這不為丹麥法律所容。因此我們宣佈自立為國,在這裏享受大麻和自由,不帶到城外就是了,外面的人也不進來干預。」
哪會怕政府 收返笪地喎 Oh Yeah
「事情當然沒有這樣順利,大約在七十年代中,政府開始不高興,就以發展為名收回這個地方。為此我們跟政府對簿公堂。」與此同時,政府委派了一班學者和規劃師研究收回的土地該如何發展——最後政府贏了官司,那班學者也發表了規劃方向,竟是:「一切依舊,讓自由城繼續存在。」官司輸了,但又贏了,自由城得以延續。
之後的三十年,哥本哈根東岸發展迅速,自由城周圍漸漸變成市區核心。哥本哈根歌劇院、曾獲米芝蓮三星的著名餐廳Noma、 StreetFood熟食市場、地鐵站等都建在自由城10分鐘步行時間內。從Christianshavn地鐵站走到自由城,會經過Irma:全丹麥最貴的超級市場品牌,還有賣八千元一張椅子的北歐傢俱店。整個社區就是士紳化的典型例子。
我在自由城居住的首兩個星期,不懂去找廉價超市,只能被逼花貴價吃最好的牛扒和水果。幾近彈盡糧絕之際,心想那位年近花甲的嬉皮士屋主,應該很有錢吧?自己有一間平房,還有另一間招呼我這個無謂人。但富有的嬉皮士還嬉皮嗎?「我們不想擁有物業和土地,買樓是城外的人的想法。所以,屋子的土地不是我的,我只是居住在裡面;你現在居住的屋子是由我搭建和管理,但也不是屬於我的,我並不『富有』。」說得瀟灑,但你們為何有權在裏面居住?依據在哪?
「政府和居民經過多年周旋,終於提出一個條件:買下整片土地,或是離開。於是我們先以象徵式一丹麥克朗買下自由城最主要的一座大樓,然後在2011年買下了這片地,價錢是七千六百二十萬克朗。」「慢著,那是九千萬港幣,你XX,哪有錢?」「丹麥有土地銀行,我們做按揭。」「那說到底,你們都無法逃避擁有土地這件事吧。」「所以這片土地的擁有者,是我們社區共治委員會。」他依然沒擁有土地,但社區得以延續,不會因為某戶人家想出售某一片土地而土崩瓦解。然後我又想起,其實九千萬港幣,只能在九龍站的天璽買一個實用面積千幾呎的單位——而自由城,是三十四公頃,同樣都是「機鐵站上蓋物業」。
仍然自由自我 寄信 屋宇保安 坊眾管理
談到自由城的管理:「我們那共治會,把整個自由城分成十幾個小區管理。然後另有各個委員會專責不同的社區事務,例如水電、保安、建築維修,郵務等。還有,丹麥政府當年賣地時開了一個條件,就是我們居民要負責維護這條鋸齒型的古蹟岸線,防止被水流侵蝕維護所費不菲!」在共治會工作的人大部份是居民,也有些是城外的人,全部都需要支薪,資金源自居民和商戶。1980年開始,居民還辦了一份叫 Ugespejlet 的自由城周報,以丹麥語刊登各類型新聞、會議通告、各類的工作人員招募,也接受丹麥語,英語,和格陵蘭語投稿 —— 且沒有任何編輯限制。三十多頁的週報,逢週五準時在城內的士多和辦公室免費取閱。
「我要回家休息了,明天還有工作。早上要回Black Diamond(丹麥國家圖書館)工作,下午還有幾個自由城的電力會議。」 大半生在自由城生活的人,沒有和丹麥完全割裂,城外的丹麥人亦然。週末深夜的Pusher Street 總是人頭湧湧,這裏是哥本哈根人聚腳的好地方,丹麥的晚上不如香港般精彩,只有Nørrebrogade附近——大約是三四百米的幾條街道比較熱鬧:自由城絕對是都市夜歸人的一個救贖。酒吧林立的Pusher Street 通宵達旦,像蘭桂坊一樣不時有主題佈置:2018年夏的主題,是漫天橙紅色的花燈,像是炎熱的元宵。花燈下的大麻攤有一個個英文字——完全無法理解那些燈謎一樣的大麻名字;丹麥是喝手工啤的好地方,名字也像燈謎。每個星期五晚上,約三五知己來猜謎該是不錯的活動吧。
下午我在Pusher Street 發呆,正打算在不能拍照的大街畫點速寫作紀錄。卻看見原本悠閒地在賣大麻的攤販們突然在跑。叱喝與呼叫聲此起彼落,整個Pusher Street的氣氛忽然變得很緊張——除了我,二十幾年無見過走鬼的我。一行二十幾人的丹麥警察從正門進入自由城內,事前沒有任何預兆。一位攤販拿著一個手提包,沒有選擇小巷,反而跑到最顯眼的大路,把手提包拋上酒吧的屋頂,再施施然走在Pusher Street 這條大街上。此時,他的背影彷彿真的響起了Bob Marley的音樂,在戰地中輕鬆踱步。警察沒有拘捕任何人,只是分批在已鳥獸散後的大街上搜索。不是說城外的人,包括警察都不會進來干預嗎?原來自由城和哥本哈根並非永遠和平共處。2016年6月,丹麥警方執行了一次大型行動,動用過百警力於自由城掃蕩了37個大麻攤,拘捕18人,充公了5公斤大麻,還有一些胡椒噴霧。警察也預備了大型手錘和電鋸摧毀攤檔,並封鎖整條Pusher street。丹麥警方發言人表示行動希望締造一個「和平與安全的自由城」。行動成效如何?警察離開後的幾分鐘,大麻攤販又出來做買賣了。三個月後,自由城發生了一單槍擊案:一名大麻攤販向兩名警員和一名外地人開槍,並在自由城附近的Kastrup區與警方駁火。自此,Pusher street 的攤販與丹麥警方更勢成水火——哥本哈根和自由城的居民,如何看這樣的衝突?城裏城外的分別,又是否只在於大麻?下星期,我們留在自由城再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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